在西班牙留學,回國辦理回國人員證明需要哪些材料?
1. 留學人員在抵達西班牙后,需在教育組 *** 網站上完成注冊報到,并在回國前補充完善回國證明信息,個人信息錄入系統后,方可辦理回國證明,所需材料包括:申請表(可在教育組網站下載)、護照首頁及有效信息頁(包括簽證頁、出入西班牙的簽章頁)的復印件,以及學生居留證的復印件,所有復印件需攜帶原件以備查驗。
2. 將所有認證文件送至中國駐西班牙大使館領事部,無需預約,當天即可辦理,每份材料認證費用為6歐元,認證后的文件將加蓋中國駐西班牙大使館領事部的印章,隨后,在《留學人員回國證明》的教育組官網進行信息填寫。
3. 在西班牙留學期間,同學們需在所在學校或院系秘書處申請畢業所需的各種文件,如個人成績單、臨時學位證和正式學位證,成績單費用約為20-30歐元,學位證費用約為170-300歐元,具體費用可能因地區和學校而異。
如何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1. 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需提供以下材料:貼有2寸彩色近照的登記表打印頁、有效中國護照照片頁復印件、留學生的有效居留證和學生證、回國單程機票或訂票單復印件,如委托他人代辦,還需提交經委托人簽字的委托書,并出示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2.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共有三聯,第一聯由本人保存,第二聯可用于回國后向海關申報購買國產免稅車時出示,第三聯由英國駐英使館教育處(或駐曼城總領館教育組)保存留底。
3. 在英國取得學士學位后繼續攻讀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學生,在辦理留學回國證明時,需提供前一學位證書的復印件。
4. 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時,需前往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并準備護照、簽證、出入境記錄、學位證書或學習證明等材料,請確保所有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5. 回國后,留學生可憑《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享受一系列優惠政策,如落戶、就業、創業等,證明由我國駐日本大使館教育處頒發,適用于完成6個月以上正規學習或科研活動的留學生,留學生需在回國前一個月內,攜帶相關材料至大使館教育處申請辦理。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辦理流程
1. 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需提供以下材料:貼有2寸彩色近照的登記表打印頁、有效中國護照照片頁復印件、留學生的有效居留證和學生證、回國單程機票或訂票單復印件,如委托他人代辦,還需提交經委托人簽字的委托書,并出示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2. 若留學生丟失證明或證明信息有誤,可向大使館教育處申請補辦,補辦時,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大使館審核后會重新頒發證明,留學生需按照相關規定使用證明,濫用證明或違反相關規定將面臨處罰。
3. 回國機票或電子機票復印件(需清晰顯示回國日期)或學業結束后回國時護照入境蓋章頁復印件(在入境章處劃上“*”號,以明確標識入境地點和入境時間);如本科畢業后繼續攻讀碩士學位,在辦理本科留學證明時,如有機票復印件可提供,若沒有可提供碩士錄取通知書以代替機票。
4.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共有三聯,第一聯由本人保存,第二聯可用于回國后向海關申報購買國產免稅車時出示,第三聯由英國駐英使館教育處(或駐曼城總領館教育組)保存留底。
5. 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時,需前往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并準備護照、簽證、出入境記錄、學位證書或學習證明等材料,請確保所有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