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站與疾控中心的關系
1. 防疫站與疾控中心,均為我國不同歷史時期的衛生防疫機構,防疫站,又稱衛生防疫站,誕生于新中國成立之初,依據蘇聯模式建立,負責食品安全和衛生防疫,1953年1月,政務院批準在全國設立衛生防疫站,此后,我國成功消滅天花,有效控制了肝吸蟲、血吸蟲等傳染病或地方病。
2. 防疫站與疾控中心在職能、成立時間、主管機構等方面存在差異,防疫站主要負責食品衛生及預防疾病,成立于1953年;而疾控中心則承擔疾病預防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等工作,成立于1983年,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主管。
3. 疾控中心就是防疫站的升級版,衛生防疫站作為食品衛生及預防疾病的機構,自建國以來,我國一直致力于衛生防疫事業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果,特別是在傳染病控制和監測方面,逐步消滅了各種傳染病的發展和流行。
4. 職責差異明顯,疾控中心主要負責疾病預防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環境與職業健康、營養健康、老齡健康、婦幼健康、放射衛生和學校衛生等工作;而防疫站則主要負責食品衛生及預防疾病,對各種傳染病的控制和監測,并逐步消滅了各種傳染病的發展和流行。
疾控中心投訴渠道
如果您需要向疾控中心投訴,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方式:
1. 撥打疾控中心投訴電話:02785805111。
2. 直接撥打【12320】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向人工 *** 求助。
3. 撥打110報警電話,進行舉報,警方將第一時間組織調查,對舉報結果屬實者將按見義勇為有關規定予以表彰。
4. 撥打【12345】投訴 *** ,最快解決投訴問題。
5. 通過致電中國疾控中心 *** *** 進行舉報。
6. 在疫情防控線索征集官網上舉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七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傳染病監測、預測、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以及其他預防、控制工作,醫療機構承擔與醫療救治有關的傳染病防治工作和責任區域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