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稅收優惠政策截止時間
根據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的公告,為了緩解企業困境,推動創業創新,疫情稅收優惠政策的有效期限已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在此之前已征收的相關稅款,納稅人可以選擇抵扣未來月份應繳稅款或申請退還。
具體來看,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個人所得稅可減半征收,一般納稅人小微企業可享受六稅兩費的減半征收,而小規模納稅人則可享受六稅兩費按稅額50%疊加的減半征收,25%的征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在疫情期間的增值稅優惠政策包括:在2022年3月31日前,小規模納稅人繼續享受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優惠;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
法律層面,為支持疫情防控和幫助企業紓困發展,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已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
疫情期間免稅政策從什么時候開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優惠條件的小規模納稅人將統一執行免征增值稅或暫停預繳增值稅政策。
具體優惠內容包括: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自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免征個人所得稅,包括各級 *** 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
小規模納稅人在疫情期間免稅嗎
1. 疫情期間,小規模納稅人可以享受階段性免征增值稅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
2. 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為3%,疫情期間執行1%的征收率,根據相關規定,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如果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季度銷售額超過45萬元,需要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3. 疫情期間,小規模納稅人可以享受階段性免征增值稅政策,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
疫情期間生活服務免征增值稅時間
1. 根據相關法律分析,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如果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1年3月31日之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如果發生在2021年4月1日之后,則不能再享受免稅優惠。
2. 疫情期間,生活服務免征增值稅的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 根據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稅費政策實施期限的公告》(第28號),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生活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規定執行。
小規模納稅人2023年稅收優惠政策
1. 在2023年,小規模納稅人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若公司年納稅額不超過30萬元,則可按照小型微利企業標準繳稅,享受20%的優惠稅率,增值稅方面,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為3%,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率。
2. 針對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起征點進行了上調,有助于減輕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對于月銷售額不超過一定金額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享受增值稅減免政策,企業所得稅方面,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有所優惠,以鼓勵企業發展。
3. 對于年應納稅所得額在一定限額內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享受減低所得稅率的優惠,政策還允許小規模納稅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享受更多的稅前扣除項目,如研發費用、某些特定的投資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