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黨察看處分的種類及法律依據
1、法律分析:留黨察看處分,是一種嚴肅的黨內紀律處分,根據《中國 *** 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具體分為留黨察看一年和留黨察看二年兩種形式,對于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的黨員,若期滿后仍未達到恢復黨員權利的標準,黨組織可決定將其留黨察看期限延長一年,但留黨察看期限的總體上限不得超過二年,在留黨察看期間,黨員將失去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法律依據:《中國 *** 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二條明確指出,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二年,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雖然失去了部分權利,但 *** 規定的其他黨員權利依然保留,一旦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改正了錯誤,黨組織應按期恢復其黨員權利,同時保留其留黨察看期間的黨齡。
3、補充說明:根據《中國 *** 黨員紀律處分條例》第十四條,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若受到留黨察看以上(含留黨察看)處分,黨組織應終止其代表資格,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恢復黨員權利后兩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高于原任的職務。
留黨察看處分的具體分類及期限
1、留黨察看處分分為以下幾種類型:A. 留黨察看半年;B. 留黨察看一年;C. 留黨察看二年,B和C兩種類型在《中國 *** 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一條中有所規定。
2、對于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的黨員,若期滿后不符合恢復黨員權利條件,黨組織可決定再延長一年留黨察看期限,但總體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3、留黨察看期間,黨員在黨內失去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 *** 規定的其他黨員權利仍然保留,一旦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改正了錯誤,黨組織應按期恢復其黨員權利,同時保留其留黨察看期間的黨齡。
4、拓展知識:留黨察看,顧名思義,是指對犯錯誤的黨員進行一定期限的觀察,以判斷其是否改正錯誤,察看期間,黨員的黨齡予以保留,但需承擔相應的黨內紀律處分。